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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8月24日 星期一

請不要用閃光燈好嗎?Read the sign, please

 本人拍照就是超不愛用閃光燈的,因為色調看起來很假,被攝者看起來完全失去原有的味道。最近在課程結束後,去了幾個博物館或美術館,然而前天去MOMA 之後反而讓我有點吐血。

是這樣的,MOMA 在每個週五晚上有所謂的Free Friday Night, 吸引許多觀光客或當地的人來,入場免費,可以提升民眾的藝術及文化氣息,這很好,但相對地觀者的品質就降低了。

在美國(舊金山、華盛頓DC、紐約,波士頓等)的 博物館或美術館,有些展區是可以開放拍照的。但有一點要注意就是不要使 用閃光燈。一般民眾,特別是觀光客開了相機都忘了要把閃光燈關掉。這是全自動相機方便的地方,但卻也是破壞作品的源頭。

原則上,美術館裡的工作人員都會在旁維護,如果發 現有人用了閃光燈,他們就會上前勸阻。
不過也只是講說"No flash!" 而已。可是這種情況在Free Night 那天特別嚴重,但重點是工作人員也不管了,雕刻品或許還可以,可是油畫是會傷害作品表面的,而且,這些到底是不是真品?
油畫作品,在濕度及温度都是要受到控制的,攝影作品也是。但人潮那麼多,人身上的濕氣難道不會帶給作品傷害嗎?同時,閃光燈一閃對其他觀 者在視覺上絕對會造成干擾。

我自己也有在照,但不解的是,拍了回家能做啥用?
大學時期,有過幾次攝影展的經驗,我可以學的是策 展人如何排列作品,如何引導觀者在沒有Audio tour 的協助之下看展。那其他用閃光燈亂照一通的人呢?不解。在觀看作品時請麻煩也尊重作品也尊重其他觀者才是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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